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陕西省教育厅监制、签盖“陕西师范大学”印章的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申请条件
1.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及三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最终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3. 参加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注: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需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且笔试成绩合格;
(3)参加各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参加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